路西的奇妙冒险

我有一个梦想。

最近关于普子的一些想法。

我读高中的时候,就开始喜欢约翰尼德普,要说喜欢脸吧,他的行事风格更吸引我,说喜欢他的气质吧,他又真的很帅,只能说,粉上他属于是翻倍地赚。

我看过他每一部电影,了解他的父母,他的历任女友,他的孩子,他身上每个纹身的意义(感觉我好像一个变态)。

他说他想把自己的身体当做日记本,每个纹身都是对他最重要的人和事。他左大臂上有个切罗基族酋长的头像,纪念他印第安人的血统。左小臂上有个麻雀的纹身,和电影里杰克船长手上的纹身不同,杰克船长的麻雀往外飞,这只麻雀飞向他自己,麻雀底下写着“Jack”,是他小儿子的名字。他的心脏处有一个哥特体的“Lily Rose”那是他女儿的名字。左边肋骨有三颗红色的心,代表了他的两个孩子,和孩子的母亲。

当然还有很多纹身,包括最为人熟知的变成了“wino Foever”的“Winona Foever”。其他我一时想不起来了。


他从小就是个坏孩子,还未成年就已经接触过香烟和毒品,频繁搬家让他来不及给新朋友做自我介绍,于是他就不想做介绍了。他认为自己古怪,想要被人接受,却不知道该怎么做。神奇的是,他还在学生时代就被老师和同学定下的这些特质,直到现在他六十岁,好像依然存在。


曾经在他的粉丝圈,有这样一段话:好希望你的一生能被拍成一部电影,而我比你晚出生一百年。这样我一辈子就只做一件事,独自坐在房间里,对着荧幕光影,用我的一生,把你的一生慢慢看完。

我不知道这段话是从哪儿摘抄的,或者真的是某个粉丝写的,只是这段话让我很久都无法忘怀,德普和他的粉丝,也许都是属于孤独而古怪的那类人。



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,他认为自己可以改掉这个错误,然而事与愿违,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结婚两年后分开。之后他就再也没有“妻子”,只有“女朋友”和“未婚妻”。哪怕和他有了两个孩子,在一起十四年,曾说“结婚对于我们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形式,它已经不重要了。”的凡妮莎,曾被媒体封为“好莱坞的王与后”,分手后说“如果我恨他,那我会说些刻薄的话,但不是,我爱他,他是很好的人。”的薇诺娜,也没能真正与德普走进婚姻的殿堂。


我和我朋友说“老头子就这样了吧,估计他这辈子再也不想结婚了,他实在是怕了。”

结果他和凡妮莎分开没多久,就和当时并无什么名气的艾梅伯公开了关系。我还记得我和朋友们当时并不在意,觉得老头子只是又换了个女朋友罢了,区别大概只在于这个女朋友实在太年轻,只比他的女儿大一点点。

再之后,他们结婚了。我们说“老头子终于找到真爱,下定决心要成家了吗?真是可喜可贺!”


那时候他的粉丝圈是真的高兴的,哪怕已经是个五十岁的老头子,他依然那么古怪,那么孤独,那么和那个圈子格格不入。哪怕已经有几十年的职业生涯,他在接受采访时依然动来动去口齿不清,一句话能拆成三段来答。哪怕他在演员这个身份上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就,他依然想弹吉他,苦练弹奏技巧,却又从来不靠自己在电影上的人气,来走音乐这条路。他选择剧本从来不看片酬,只看角色与自己有没有共鸣,然后用自己独特的创造力去完善,可拍完电影后,他也从来不看,似乎拍摄过程就是他的目的。

就这样一个人,总是走在荒芜的路上,就像《独行侠》里的汤托,被原部落驱逐,为新社会不容,连他自己都曾否定自己,却依然昂首挺胸,坚信死去的乌鸦会复活,最后一个人走向人们不知道的地方。这样的人,终于结婚了,终于有人陪他一起走,有人能撑他一下,扶他一下。


结果,现实只是六年的官司。



不知道是大数据的原因,还是这场官司真的火成了这样,最近到处都能看到人们谈论这个案子,有人模仿艾梅伯的表情,有人分析双方律师的水平,有人剪辑德普的“妙语连珠”。

妙语连珠,我都傻了,那个语速一直在0.5倍,还总是磕磕绊绊的老头子,什么时候妙语连珠过?


我曾经喜欢的演员,现在没人谈论他的电影,都在谈论他的前妻在他床上拉了shi,大家嘻嘻哈哈,特别欢乐。我也跟着嘻嘻哈哈,笑到眼泪狂飞,直到看到普子说“不管这场官司结果如何,当对我的指控出现,当那些指控变成了更多的东西,变成了媒体的饲料,我就已经一败涂地了。”

只觉得,在这场闹剧里,没有赢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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